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关于请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评报告的函(国土资规函[2017]289号)

2017-11-30 1925
发文时间: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司局函

国土资规函〔2017〕289号

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关于请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评报告的函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:

在你厅(委、局)的大力支持配合下,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以下简称土地规划)调整完善工作已基本完成,进入全面实施阶段。请尽快组织以地级市或全省为单位完成规划数据库汇交工作,确保2018年启用新数据库管地用地。

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,部拟于近期启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试点工作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,全面了解各省(区、市)土地规划实施管理总体情况,特别是重点城市土地利用状况,编制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现请你厅(局、委)组织本省(区、市)内报国务院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,开展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自评估工作,有关事项函告如下:

一、评估主要内容

评估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
(一)现状分析。规划实施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数据变化情况,包括人口、经济.社会等方面。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数据变

化情况,包括农用地、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的规模、结构和分布。在此基础上,分析人口迁移、产业布局与土地利用变化的匹配程度。

(二)规划执行情况。本轮土地规划各项指标和用地布局执行情况,包括耕地的减少或增加,耕地占补平衡总体情况,基本农田保护总体情况以及占用补划落实情况,城镇用地扩张的规模、速度、重点方向和区域布局,村庄用地变化情况及原因,基础设施建设与规模安排符合性,生态用地规模和布局的变化情况与规划安排符合情况,围填海面积等。

(三)城乡统筹情况。城镇土地利用与进程农村人口转移落户的匹配程度,农用地规模化流转速度和总量,农村居民点建设与农村人口变化的匹配度,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总体情况,农村用地结构及人均用地变化趋势。

(四)城镇用地情况。城镇内部住房、商业、工矿、仓储和交通用地数量和比例变化情况,城市内部绿地数量和布局变化情况?从土地利用强度、人均城镇工矿用地、人均城镇用地、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、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、新增和存量用地规模和比例等方面,评价规划期内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及其变化情况。各类开发区(园区、产业集中区、自贸区)、新城新区用地面积、结构和效率等情况。

(五)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情况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增加情况,结构变化趋势以及与规划安排布局的符合性。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有关情况。

(六)土地供应情况。近十年城市供地率的总体情况,供应各类用地的比例和结构,住房、商业等用地土地价格的变化情况。批而未供土地等闲置用地总量、类型和比例。

(七)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。评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、土地整治等重大工程实施情况。评估交通、水利、能源、环保、旅游等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情况.

(八)规划实施情况。统计规划调整和修改的次数和频率。对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执行情况评估,分析规划期内有条件建设区调整的频率和使用的合理性,允许建设区、有条件建设区、限制建设区、禁止建设区管制规则的执行情况.对违法用地数量、比例和结构进行梳理分析。

(九)规划实施措施执行情况评估。分析规划提出的经济激励、技术保障、制度完善等实施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,校验措施对规划目标实现的有效性。

(十)规划衔接情况.土地规划实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、城乡规划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间的协调情况,以及土地规划是否参与“多规合一”等空间规划改革情况。城市永久基本农田、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统筹情况。

(十一)评估总体结论。通过上述内容的评估,对本区域资源利用水平及土地利用情况做出整体评价,对各类用地管理取得的成效和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,提出下一步优化完善的措施。

(十二)有关意见建议。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、总体思路、主要内容、技术路线和保障措施等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二、评估成果时间和成果要求

请按照上述评估内容,全面开展评估,形成自评报告。自评报告内容力求完整,数据尽量详实,条理清晰明了,可附表附图(附表样式附后),并于12月22日前将报告纸质件两份,电子光盘两张寄送我司。另,为提前了解评估情况,请将附表于12月5日前先期反馈我司。

时间紧张,感谢支持。

联系人:王冠珠66558574/8129(传真)

18601144062

47308372@qq.com

附表: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评估样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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